三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坚持主动报备制度。所有省外来返三台人员和省内中高风险区来返三台人员,须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如实申报相关信息,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倡导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集中留观、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景区、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影院网吧、酒吧歌城等所有公共场所入口严格实施“限流、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措施。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麻将馆、棋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座客率不得超过50%。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上述场所若未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一经查实立即停业整顿。
三、出现不适规范就医。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个体诊所、零售药店严禁收治有上述症状的患者,出售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药品应实名登记。
四、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12周岁及以上人群应尽快到接种点接种,共同维护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未完成接种的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不进入商场、酒店、景区、影院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域。
五、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减少非必要的跨市流动。财政供养人员要引导家人、亲友、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地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接种的人员出差旅行。对于未如实申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及其他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