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李分某,男,59岁,为之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明的密切接触者。10月7日09:5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9日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李分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6日
12:00-13:00李某明来家探访;
13:00-15:00在房前公路散步;
15:00-15:30应邀到公路对面老房子看家具;
15:30-18:00在屋后地里干农活;
18:00-19:00在家;
19:00左右到李某明家门口逗留;
19:20 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7日
07:00左右到李某明家关水龙头;
08:00到屋后地里干农活;
09:50闭环转运至新邵县集中隔离点。
如与李分某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2001、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
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严格落实“入县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新邵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新邵,并在第一入县口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达新邵后在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新邵县集中隔离人员中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