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4]为126012510人。
二、人口增长
全省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0313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709378人,增长20.81%,年平均增长率为1.91%。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5]42469178户,集体户4222469户,家庭户人口为111671837人,集体户人口为143406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减少0.57人。
四、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1260372人,占96.2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752138人,占3.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9020646人,占比下降1.7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688732人,占比上升1.7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省常住人口是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