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佛山市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100%确定地方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购车补贴总和)标准。
佛山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
国补:地补=1:1
1、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
2、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再按比例计算市、区的财政补贴金额。
即:中央补贴多少,佛山就补贴多少,但补贴总额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补贴范围仅限于氢燃料电池汽车。
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车辆获得行驶证日期对应政策执行:
①2017年1月01日至2018年2月11日期间→国家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规定执行;
②2018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25日期间→国家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 号)规定执行;
③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国家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国家补贴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