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部分地区疫情仍在高位运行,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来(返)新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 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江人员、红码人员
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2. 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除高风险地区外)及参照管理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
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中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3. 对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以及参照管理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
实施3天居家隔离+11天居家健康监测(第 1、3、14 天开展核酸检测)。
江苏省:苏州市
安徽省:六安市
福建省:宁德市
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
河南省:漯河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
陕西省:西安市
江西省:南昌市
山西省:太原市
湖南省:邵阳市
山东省:济南市
浙江省:金华市、杭州市
云南省:文山州
4. 对上海市、吉林省全域、江苏省徐州市、河北唐山市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5. 市外来(返)新的人员(不包括上述人员),建议抵江后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第1、3天)。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核酸检测“7天3检”(至少第1、3、7天检测,第5天建议增加1次)。上述核酸检测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减少社交活动,减少不必要出行。如发现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健康管理等措施。
6. 本市外陆路、航空、水运等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来(返)江时要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建议从外地来(返)江门前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抵江后12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8.其他重点地区来(返)江人员政策:根据广东省最新《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表》有关要求执行。
除了上述人员需要立即报备,下面相应时间途经这些城市的人员也请立即主动报备:
1. 以下人员须主动报备
有以上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新的市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特别提醒:2021年12月28日起,广东省正式启用涉疫风险人员12320排查专号。涉疫风险人员入粤前要在“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并留意接听、查看12320专号电话及短信。
2.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4.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5. 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当前奥密克戎变异株和德尔塔变异株同时流行,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