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接到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通知显示:林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目前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已接种新冠疫苗2针剂,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林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3月31日,19:24左右从苏州乘坐Z216次列车(04车厢003号)于4月1日3:20左右抵达郑州西站。
4月1日,出郑州西站至候车厅取网上购买的车票,5:22乘坐K2276次列车(13车厢13号)于6:40抵达新乡西站。出站后打车(具体车牌号、颜色等记不清楚),7:10左右抵达朋友梁某某办公地(宝龙3号公寓10楼1002房间),从步梯上楼,途中未见人,到达房间后在此公寓休息。13:00独自经步梯下楼(途中未见人),在楼下张海芳加厚凉皮店买凉皮(期间接触1名服务员,同时段就餐人员约5人),13:10乘坐电梯返回宝龙3号公寓10楼1002房间(同乘电梯2人),14时左右从步梯下楼在宝龙新一街路口打车(付款时间14:30)到新医三附院做核酸(前面排队1人,后面排队4-5人),14:40做完核酸后在三附院门口打车返回宝龙公寓。16时左右朋友梁某某开车将林某送到小店镇关屯村林某家中,林某其余时间未外出。
4月2日~4月5日林某居家未外出。
请与林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