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宜昌人才购房补贴券使用范围:
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可使用购房补贴券。
使用方法: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年的6月、12月集中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市住建部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3.市住建部门在集中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资金拨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特别提醒:
1.市住建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参加和不参加出售人才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同意人才使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明示标识。
2.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享受或兑付的补贴资金应全额退还,取消申请人可享受的所有人才安居支持政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纳入人才住房管理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3.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6个月满为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