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宜都市外户籍人员补贴措施:
在我市就业创业满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宜都市外户籍人员(行政、事业编制内人员除外),在我市新购首套商品住房并将户口迁入我市的,每户给予2万元搬家补助(每户限享受一次补助,所购房产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行政、事业编制内人员除外)在本市依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每月补贴100元至公积金个人账户,之后若在宜都购买商品住房的每月再增加补贴100元至公积金个人账户,补贴期限为两年。已享受第一条、第二条人才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