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所需材料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2、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3、加装电梯证明材料:
①城区提供市加梯办出具的《联合审查意见书》,县市区提供当地住建部门同意加装电梯的审批文件;
② 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③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复印件;
④加装电梯费用的集资收据及支付凭证(支付凭证人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