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淄川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倡议书: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引发严重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自即日起到3月15日,我区全域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现向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 提倡广大群众节日和各类庆典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二、不擅自制作、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烟花爆竹点。
三、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身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五、 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团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师生及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巡查督导,宣传、文化、教体等部门做好文体活动引导教育,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市民朋友们,节日庆典不需漫天烟火,美好生活只待心安理得。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清净,让美丽的淄川少一些浮躁。未来,当你能静候一片净土、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山、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等待您的加入!
淄川区禁燃限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5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