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关于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的通告:
根据2022年3月31日市疫情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的通告》要求,为统筹好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复工复业,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即日起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全县有序恢复堂食服务。
二、严控聚集性餐饮活动。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集活动,聚餐聚会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按照 “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备。
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和加工、顾客服务、应急处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扫描“高青健康宝”,检验健康信息,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通过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就餐座位保持1米以上间距,以及顾客预约、就餐限时等措施,合理安排顾客在店时间,严格控制就餐场所内人流密度,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位数50%,避免人员聚集。主动采取“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方式提供分餐服务,并主动提供打包服务。
四、开展环境卫生及食品清理。餐饮单位在恢复堂食前要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搬家式”大扫除大消杀,清除卫生死角,持续做好并保持卫生整洁;要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或变质等食材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要对设施设备、厨房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经营期间,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工作。
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测量体温,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餐饮服务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六、严格食品进货贮存。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账,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超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鼓励提倡使用国产冷链食品,因加工经营需要确有必要采购、贮存、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须在24小时前报备,并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及时录入“山东冷链”系统。
七、规范加工操作过程。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食品清洗、粗加工、加工烹饪、备餐、留样等工作,严禁生、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制度,做好消毒记录。
对恢复堂食后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情节及影响采取公开曝光、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从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高青县委统筹疫情防控
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