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出行及参加考试人员健康提示(2021年12月13日)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散发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个别地方出现小规模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更好满足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了解济宁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需要,济宁市教育局发布师生员工出行及参加考试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1、截至2021年12月12日2时,全国现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43个,请随时关注济宁市疾控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jnsjkzx.com)掌握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要查看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与阳性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学校、社区(村)、入住酒店报备个人信息,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2、师生员工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严格执行报备审批程序,自绍兴、宁波、哈尔滨、呼伦贝尔、上海(浦东新区)、杭州、广州、德宏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济师生员工,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疫情发生14天内从重点地区入(返)济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学校、社区(村)、住宿宾馆报备,按规定开展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3、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进行加强免疫。
5、落实好考试和大型活动的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涉考工作人员须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考前14天不安排省外出差和旅行。考生与监考人员、考点工作人员等考务工作人员一起纳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上报考试组织单位,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活动。
举办大型会议等活动,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在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低风险地区,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可以举办会议活动。所有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临时到会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会议人员健康管理。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确保就坐间距超过1米,领导同志讲话和会议发言时可不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