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关于寻找潘某某、黄某某密切接触者的紧急通告
2021年9月10日,我县收到济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办陕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通报我县有一名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者。经核实,河南省入境确诊新冠复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潘某某、黄某某(二人为母子关系,潘某某已接种2剂新冠疫苗)目前在我县夏镇街道鸿业小区居住。为寻找潘某某、黄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经过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2021年9月1日13:11,潘某某、黄某某乘坐由郑州东到洛阳龙门G307次列车,座位号为12车厢07B;13:47到达洛阳龙门站。后2人乘坐潘某某大姐私家车到洛阳市嵩县城关镇三庄村。
2021年9月2日潘某某、黄某某在洛阳市嵩县城关镇三庄村老家中处理潘某某姥姥丧事。
2021年9月3日潘某某与其丈夫、孩子黄某某、父亲、大姐、二姐、二姐夫由老家自驾到洛阳市嵩县县城家中居住。
2021年9月4日11时,潘某某、黄某某一家与潘某某大姐、二姐在洛阳市香羊羊饭店就餐;12时到洛阳市远鸿购物广场购物;17时返回住处,未再外出。
2021年9月5日约23时,潘某某、黄某某乘坐Z274次列车(18车厢76号、77号座)到达枣庄西站,乘坐私家出租(车牌号鲁DL570A,为老式黑色桑塔纳)返回到夏镇街道鸿业小区,据其自述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021年9月6日约9时,潘某某、黄某某到奎文幼儿园报名,停留约1小时。下午17时24分进入容商豪庭好客多购物广场购物,停留时长约30分钟。18时30分到容商三楼原医药公司第一家米线就餐,随后返回住处。
2021年9月7日8时左右,潘某某带领孩子到县妇计中心查体,并于9时、10时30分、14时10分、15时30分左右到奎文幼儿园接送孩子黄某某,戴口罩入园,每次停留时长约5分钟。潘某某下午16时左右到县妇计中心取孩子查体结果,后返回住处。
2021年9月8日潘某某分别于9时、10时30分、14时10分、15时30分左右到奎文幼儿园接送孩子黄某某,戴口罩入园,每次停留时长约5分钟,后返回住处。17时到小区门口路边集市买菜,停留时长约10分钟,后返回住处。
2021年9月9日9时,潘某某到奎文幼儿园送孩子黄某某,戴口罩入园,停留时长约5分钟,10时40分左右接孩子放学后将孩子送到海英学生之家(奎文幼儿园附近),在海英学生之家停留约1小时,12时返回家中。15时30分,到奎文幼儿园接孩子回家,戴口罩入园,后返回住处。
2021年9月10日9时左右,潘某某到奎文幼儿园送孩子黄某某,戴口罩入园,停留时长约5分钟,后返回住处。
2021年9月10日9时左右,潘某某到奎文幼儿园送孩子黄某某,戴口罩入园,停留时长约5分钟,后返回住处。11时用120专车将潘某某、黄某某送往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下午15时潘某某、黄某某首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中共微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