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隔离最新政策
1.境外来汶人员,须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经闭环转运返汶后,落实“3+1+7”管理措施,即第一时间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1次,7天居家健康监测。
2.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汶人员,须落实“7+14”和“5+1”健康管理措施,来汶后第一时间到县集中隔离点(县中医院老院区)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无异常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14天健康监测,第7天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14天和第21天再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到隔离点集中隔离,非必要不外出。
3.省外低风险区来汶人员(包括在省外求学务工、返汶探亲、来汶务工经商、看病就医返回人员等)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4.加强返乡人员服务管理。返乡人员持有出发地或目的地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拟返汶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所居住村(社区)报备,包括所在城市、乘坐交通工具、身体健康状况等。建议国内低风险区来汶人员第一时间到指定地点(城区内可到县第二人民医院北院区、南院区或县结核病防治所,其他镇街可到当地卫生院)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对于实行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要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乡村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点击查看原文:汶上县关于严格落实春节前后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