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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疫情防控中心对青岛来邹返邹人员重要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4 16:32:00
The Beginning

  近日,青岛突发本地疫情,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做好涉青岛人员入邹返邹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主动到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告。凡9月26日以来青岛入邹返邹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告,详细说明旅居史、身体健康状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社区(村居)和单位负责督促其到指定集中采样点(详见附表)进行核酸检测,其中城区人员到市疫情防控集中服务点采样,各镇人员到所在辖区卫生院内采样点采样。

  二、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情况下(佩戴口罩,独自驾车或骑车),按时到采样点采集标本,配合做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一旦出现阳性结果,疾控机构会第一时间联系您本人,请即时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做好自我防护,等待专业人员进行流调排查。

  三、主动做好居家健康管理。标本采集后,请自觉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自抵达邹城的第2天开始计算),服从健康管理要求,不私自外出活动。

  四、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居家健康管理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与家人避免近距离接触,保护家人安全。

  五、即日起,青岛新入邹返邹人员严格按照“2+1+7”,即2次核酸检测(可含1次3日内青岛检测核酸阴性)、1次血清抗体检测、7天健康监测的防控要求进行管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邹城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附:全市18处采样点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采样地点联系电话
1邹城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集中服务点(邹城市名泉路1380号)0537-5213698
2峄山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5185626
3北宿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18905476150
4唐村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18053712576
5香城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15898655369
6大束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15864149588
7张庄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13791767080
8城前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13563763498
9尚河卫生院院内采样点13562735152
10王村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5758120
11郭里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5631120
12石墙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5611120
13中心店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5511126
14太平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5450031
15平阳寺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3267686
16古路口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3264120
17田黄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3235280
18看庄镇卫生院院内采样点0537-3266457

THE END

TAG:院内  卫生院  邹城市  核酸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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