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域内各级各类场所执行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4月27号发布:
一、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
(一)全县所有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暂停提供堂食,提倡采用到店自取、外卖订餐等方式。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原则,严禁举办各类宴请(含农村家庭自办喜宴)、聚餐等活动。
(二)全县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户外聚集性娱乐活动和密闭空间文体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体育馆、健身房、台球厅、网吧、茶馆、棋牌室、麻将馆、游泳馆、桑拿、洗浴、按摩、理发店、足疗、水疗、美容、酒吧、KTV、剧院等)暂停开放。
(三)全县商场、超市、药店、医院、批发市场、物流公司、汽车修理厂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亮行程卡、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管控措施,加强对在职员工、司乘人员的健康管理。
(四)全县暂停所有农村大集、早市、夜市等活动,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市场、集市的关停和监管工作,并对市场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五)全县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营运。
(六)即日起,除高三年级、职业教育中心毕业年级和有条件在校封闭管理的初三年级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调整为居家线上教学,学校操场停止对外开放,具体恢复线下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七)县域内国道105以西、超越路以东、光明路以南、省道520以北范围内所有普通门诊、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推拿按摩门店等一律停诊,其他区域相关医疗单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禁全县普通门诊、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接诊发热患者。各医疗机构、药店等要充分发挥“耳目”“哨点”作用,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监测和登记上报,药店、诊所、卫生室等一律暂停“四类药品”销售,凡发现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引导相关人员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加强全县各类生活、工作场所管控
(一)全县所有机关单位、办公楼宇、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人员进出严格执行测温查码等防控措施。
(二)全县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至指定区域,由接收人自行领取。如在小区出入口、城中村楼栋下中转存取的,物业管理公司要对暂存区域及货架定期进行消毒。
三、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全县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培训、演出、展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广大居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四、健康码“亮黄牌”管理
我县自即日起对核酸应检未检人员健康码实行“亮黄牌”管理。如果居民7天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会变成黄色,即“亮黄牌”。
被“亮黄牌”人员严格限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包括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各类企业、建设工地、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
五、压实行业部门责任
全县各级各类公共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指导各公共场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对各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开展巡回检查,进一步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底线。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27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