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7月12日决定对大学城复线隧道工程(二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二、征收范围:沙坪坝区梨树湾工业园79号,沙坪坝区梨树湾工业园83号,沙坪坝区红槽房正街21号,沙坪坝区红糟房正街23号,沙坪坝区红槽房正街26号,沙坪坝区红糟房正街28号,沙坪坝区红糟房正街32号,沙坪坝区红槽房正街38号,沙坪坝区红槽房正街40#-42#,沙坪坝区红糟房正街44号,沙坪坝区红槽房正街46号,沙坪坝区红槽房正街93号,沙坪坝区晒光坪88号及其附号,荔枝桥等。最终征收范围以政府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四、征收签约期限:从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9月16日。
五、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大学城复线隧道工程(二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由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委托沙坪坝区房屋征收中心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七、其他事项:
1. 现场办公地址:红槽房农贸市场二楼
(原梨园社区居委会)
现场办公电话:65233347、65207762、65206933
3. 现场办公时间:9:00—18:00
(注:在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
公告发布机关电话:023-65462486
公告发布机关地址: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