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健康管理措施
1.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自来(返)镇之日起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做好个人防护。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 实行“7+7”健康管理期间,第1、2、3、5、7、9、11、14天(14天8检)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在集中隔离点采样检测(第7天需双采双检),第9、11、14天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前往就近的核酸采样点检测。
3. 对其他地区来(返)镇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隔离+11天健康监测。居家隔离需单人单套居住,不具备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做好个人防护。
4. 实行“3+11”健康管理期间,第1、2、3、5、7、9、11、14天(14天8检)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2、3天上门采样检测,第5、7、9、11、14天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前往就近的核酸采样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