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镇政策解读
1、问:健康管理提醒“N+N”的描述到底是什么意思?
答:这些数字代表的是来(返)镇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为让广大市民一目了然,我们整理如下。 14+7: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3+11: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11天健康监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
14+14+28: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28天跟踪健康监测。
2、问:同样是来(返)镇,为啥政策不一样?“14+7”、“3+11”等有什么区别?
答:请市民朋友理解,为提高警惕、落实科学精准防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风险分级管理、动态调整,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镇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4、7、14、16、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需注意的是,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的来(返)镇人员,在排查到的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1天。对近7天内有上海市、常州市旅居史和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吉林省行程码带星号的来(返)镇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11天健康监测,前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样),第4、5、6、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除此之外的来(返)镇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并于第1、2、3、5、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于入境人员,落实“14+14+28”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28天跟踪健康监测。14天集中隔离期间,于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后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于第2、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后,28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需进行6次核酸检测,即前两周每周第3、7天一次,后两周每周一次。
3、问:很多来(返)镇政策里提到的“居家健康监测”如何进行?
答:前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需严格居家(上门采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并报告体温等身体状况,非必要不外出。后11天健康监测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不得参加集聚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积极配合后续核酸检测要求。需要提醒大家的是,“14+7”、“14+14+28”的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需单人单套单独居住,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将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问:目前,所有外市来(返)镇人员都需“核酸报告”吗?
答:近期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请大家理解,所有外市来(返)镇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