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镇江市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政策受理期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发放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0元/人•月;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辞职或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450元/人•月。
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