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领审核
(一)申报。购房补贴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单位于每年8月至9月登陆“镇合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单位人才本人的身份证,人才所购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人才与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材料。
(二)初审。
1.市不动产登记交易部门在获取交易主管部门授权后负责审核不动产登记交易情况,主要内容为网签合同签订人和不动产权权利人身份、首次登记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认定首套房、核实交易时间(网签时间)。
2.市税务部门负责对所购房屋《契税完税凭证》进行审核,审核确定缴纳契税情况、契税计税价格、房屋价格份额及申报单位税务登记所在地。
3.市人社部门审核人才条件、市区范围内工作起止时间和社保缴纳情况,明确事业单位登记所在地。
4.各部门初审后,市住建部门根据初审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手机APP软件告知单位不符合受理条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由手机APP软件通知申请单位到人才一站式窗口填写提交相关表格,手机APP软件上传人才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借记卡,完成收件受理。
(三)会审。市人才办、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根据申报材料联合会审,确定人才的补贴金额,并明确申报单位领取补贴人才归属区,由市级财政部门根据人才归属区统筹市区两级资金。同时,对续发购房补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局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单位提供的人才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发放时间原则上为次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