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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谷阳派出所公开招聘巡特勤简章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6 09:12:51
The Beginning

  为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充实公安队伍,丹徒公安分局谷阳派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其中勤务辅警2名,文职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源丹徒人社

  一、招聘条件

  1.略

  2.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4.勤务辅警要求男性,文职辅警性别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4.2(含)以上或矫正视力在4.8(含)以上,且视网膜无病变,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6.具有镇江市区户籍(丹徒、京口、润州、新区);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谷阳派出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9日。

  2.报名地点:谷阳派出所(丹徒区谷阳镇恒顺大道11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二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

  审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经本人签名确定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审查合格人员填写《谷阳派出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的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能测试

  审查合格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性8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以体能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成绩将在“生态丹徒”网页上予以公示。

  五、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告招聘条件要求执行。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七、人员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根据体检、政审和培训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参照谷阳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明确相关待遇(月收入3500元左右,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九、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谷阳派出所:13775305635(陈警官)、0511-8456145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1-85314027

THE END

TAG:人员  警务  工作  派出所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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