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含原“985”“211”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世界大学排名(以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所发布2021年版QS全球大学排名为准)前 200 名国(境)外高校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的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排名 200 名以外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任职资格;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下半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下半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2年7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