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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润州区教育局告家长书(镇江市润州区实验小学校长)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6 10:26:57
The Beginning

  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国家实施“双减”政策旨在治理教育生态,减轻家长过重的经济和精力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我区将严格执行“双减”政策要求,加强校外培训行为监管。根据《意见》精神,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家长: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双减”政策出台后,我区已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退费难,非正常关门闭店、卷款跑路等风险,提醒各位家长,现阶段一律不要受培训机构(包含少儿英语等)各种宣传的影响,不再缴纳新的课程费用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重新审核验收合格后才能复课,复课仅可以开展预交课程费用的消课。消课任务未完成的机构一律不得招新生、开新班、新收费。同时,审核验收未通过、未完成“营转非”(由营利性机构转为非营利性机构)登记之前,所有机构一律不得招新生、开新班、新收费。

  三、目前我区正在积极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登记工作,构建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体系,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我区将适时向社会公布符合“双减”精神和最新政策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

  确有校外培训需求的,务必保证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为孩子选择白名单中的培训机构,并与机构签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以防上当受骗。不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交费后要索取缴费票据并妥善保管。

  四、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五、各位家长也不要让孩子参加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相关部门将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力度,特别是针对以下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在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课后延时服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共同为孩子们“减”出一片蓝天!

THE END

TAG:校外  学科  培训机构  家长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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