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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新入职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
根据镇江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单位新录用职工从参加工作第2个月起开始缴存公积金;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公积金。
如单位未能及时给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可由单位办理当月正常汇缴的同时为需要补缴的职工办理个人补缴手续,补缴时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以及公积金补缴书。
拓展阅读:镇江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50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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