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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明确 2022 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镇医保〔2021〕94 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丹阳市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其中参保对象为:
1.本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2.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3.持有本市居住证、没有参加户籍地基本医保且非必须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外来人员(含有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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