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规范丹阳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好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多方权益,促进丹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镇江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市经发局、住建局共同拟定了《丹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和建议以来电、来函形式向我们反馈,反馈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30日。
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号(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价格管理科)
邮编:212310
电话及传真:86055522
电子信箱:18744913@qq.com
丹阳市经济发展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