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租房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 600 元、800 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毕业生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租房补贴。
二、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三、学费补助
本科每人8000元、硕士12000元、博士20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四、社保补贴
按当地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见习补贴资金可用于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管理费用。对每月16日前(以系统录入时间为准)上岗见习学员,次月审核发放生活补贴;见习终止或当月在岗考勤不满15天的,不享受当月生活补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