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政策依据
2021年1月16日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
二、隔离规定
1、凡1月1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街道办事处香中社区古香街12号,大庆路街道办事处电塔小区101栋7单元,和平路街道办事处风华社区石化小区9栋6单元、上东社区万象上东小区E栋2单元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其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2、自1月15日起,凡1月1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他地区旅居史,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哈尔滨市人员,到达目的地以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
3、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并接受核酸检测,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居家健康监测,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即可有序流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