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疫情期间镇江孕产妇注意事项(镇江疫情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7 07:19:08
The Beginning

  一、孕产妇个人防护要点

  (一)不去农贸市场及人员密集的场所,肉、蛋和奶制品充分煮熟或加热后食用。

  (二)保持适当运动,避免久卧,外出戴好口罩,间断开窗通风,外套置于通风处,口罩无害处理。

  (三)勤洗手,外出后、咳嗽或喷嚏后、接触可能不洁的物品后避免手接触口鼻眼,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

  (四)自我体温、体重、胎动监测,有异常情况咨询医生或就诊。

  (五)如果您的妊娠风险评估为“绿色”和“黄色”,可以根据孕周合理安排产检。在疫情高发期间,如无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产检时间,自行在家监测胎儿宫内情况(如:自数胎动或电子胎心监护仪)。如果您的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妇,请务必遵照预约时间按时产检,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

  (六)可下载孕乐宝等APP。孕乐宝APP设流行病学史以及妊娠风险筛查、网上孕妇学校、线上问诊、预约服务等模块,可有效缩短您就医时间,减少感染几率。

  二、合理安排产前检查

  (一)就诊时间建议 通过登录医院官方网站预约挂号、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医院预约电话,实现分段就医,尽量减少在医院和诊室的停留时间,选择人少的地方候诊,不要集中候诊和待检。

  (二)产前检查安排

   1.早孕期已经明确宫内活胎、无阴道出血、既往无不良妊娠史孕妇可以在家中进行自我的简单监测,产前检查根据医生预约时间,减少前往医院次数。

  2.NT检查(孕11-13+6周)、中期唐筛(孕15-20+6周)、无创DNA检查(12-22+6周)、常见遗传性性耳聋基因检测(孕17周以内)等有孕周限制的特殊检查,疫情期间最好在检查时间段内推迟进行,但不要错过时间。

   3.孕20-28周这段时间内,产检频率通常每个月一次,这段时间内,要完成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一般建议在孕22-26周完成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在孕24-28周完成OGTT。

  4.无高危因素的孕妇,28-36周的产检根据医生指导,在正确自我监测的情况下可2-3周检查1次;如有产科高危因素的孕妇应根据医生建议按时产检。

   5.孕36周以后,产检频率通常每周一次,孕36-38周前后安排B超、胎心监护和其他检查。每周产检胎心监护检查必不可少。

   6.孕期如出现异常情况,如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异常腹痛、胎动异常等应及时就医。不能因恐惧担忧疫情而延误病情。

  (三)产检注意事项

   1.凡在产检过程中发现高危因素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请按医生要求接受进一步检查,尽可能减少母婴安全和出生缺陷风险。

  2.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高效安全地做好产检,全程采用正确的方式、佩戴正确类型的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陪同产检的家属数量限制在1人,家属有发热或感冒症状时不要陪诊。如果孕产妇正在住院,住院期间病房只可一人陪护(陪护人员身体健康),应告知亲属来院探视的风险,婉言谢绝探视,避免不必要的接触。产房里暂停家属陪产,预防交叉感染

  三、正确应对临产征兆

  (一)如出现阴道见红、有规律宫缩(10分钟内宫缩1次)者或胎膜早破(大量阴道流液)者应尽快就医,破膜者若胎儿为臀位或胎头未入盆,孕妇应保持平卧或臀高位就医。

  (二)因临产而就医者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孕产妇保健手册、产检材料、待产包等物品安全妥善到达医院,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发热孕产妇就诊流程

  (一)就诊时,如有以下情况应及时告诉医护人员。

  1.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有接触史。

  3.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或来自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集聚性发病。

  (二)发热孕妇就诊时,应该选择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需隔离留观的,请配合医疗机构暂收治于隔离留观病房。经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新冠肺炎的,即解除留观隔离;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请配合收治于我市孕产妇合并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

  五、产后注意事项

  (一)疫情流行期间母乳喂养:新型冠状病毒是否通过母乳喂养传播仍不清楚,疑似病例及未痊愈的确诊病例暂不建议母乳喂养。

  (二)产后发热注意事项:无症状感染者在产褥期可能出现临床症状,在排除产褥期感染乳胀、乳腺炎等产科情况后,要警惕呼吸道感染的可能性,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THE END

TAG:孕妇  时间  医院  情况  疫情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