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杭州集中隔离政策
1、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杭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杭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7+3”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4、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3”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浙江省防控办:调整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如有其他情况需要集中隔离的,以社区告知政策为准。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应单人单间,居住在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尽可能避免与他人直接接触。在接收和解除隔离需要转运等情况下,应规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持人员间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对14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严重基础性疾病、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不适宜单独居住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指定人员进行护理。如确实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可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共同居住者、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