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宁波市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相关规定
一、贷款利率
自2020年8月17日起,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水平最高不超过LPR上浮100个基点,具体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二、贴息标准
1.2021年1月1日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包括续贷):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高校在校生)的给予全额贴息;
其余人员LPR下浮150个基点部分由个人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
2.2021年1月1日前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
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三、正常流程
创业担保贷款期满,借款人按规定期限还本付息的,由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之内汇总借款人贷款合同及还本付息有效凭据报送至申请贷款的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贴息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四、以下情况不予贴息
(1)借款人贷款期满逾期还本付息的;
(2)发生期中欠息现象,逾期还款部分不予贴息。
(3)借款人有违反贷款资金使用用途等行为,被要求限期归还但未偿还的,按逾期未偿还贷款有关规定追索并取消其贴息资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