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落实“早发现”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于10月17日至19日组织开展全市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对象和时间安排
10月17日16:30-20:00,当湖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人员。
10月18日17:00-20:00,独山港镇、新仓镇、新埭镇辖区范围内所有人员。
10月19日17:00-20:00 ,钟埭街道、曹桥街道、林埭镇、广陈镇辖区范围内所有人员。
二、采样地点
详见各镇街道官方发布的通告,及听从工作人员引导。
三、注意事项
●请根据所在村(社区)、企业等通知,携带智能手机或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片区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筛查采样。家中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可提前在“浙江省核酸采集应急平台”进行预约,携带预约码截图或者打印的纸质预约码有序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采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
●采样完成后请务必及时有序离开采样点,做到不逗留、不聚集,返回后做好个人卫生。
●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者暂不采样。
●当天涉及筛查的镇街道白天班次(上午、下午)的社会采样点、企业采样点及24小时采样点继续开放,晚间班次的社会采样点暂停服务。
●健康码红码或处于居家管控期等人员由镇街道的村(社区)网格通知,另行安排检测。
●核酸检测结果在采样后24小时内出具。请保持手机通畅,以便及时与您电话联系。
我市目前无疫情!请居民朋友们不要恐慌,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为了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支持配合我市区域核酸筛查工作,务必在核酸采样点关闭前到点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