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精准做好人员排摸管控工作,第一时间找到涉疫潜在风险人员,进一步严防疫情输入,要求相关人员主动配合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面实行重点人员报告制度。请以下人员扫描“来(返)婺自主申报”二维码申报:
(1)拟出省人员;
(2)省外来(返)婺人员;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含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下同)旅居史人员。出省人员要在出行前主动申报;省外(返)婺和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要在到达婺城后2小时内自主申报;在婺人员发现本人14天内有新公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要在2小时内自主申报。
2、各乡镇(街道)、各机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做好主动申报工作。
3、出租屋房东和民宿、酒店、企事业单位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发现涉风险人员后要提醒告知其主动申报,提醒告知未果的要及时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4、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份,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要及时申报,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5、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实行涉疫重点地区来(返)婺人员的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广大市民群众要相互提醒,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各乡镇(街道)接到举报电话后要第一时间进行核查管控。
6、对前往或来自本土疫情发生省份不主动据实申报的个人,隔离期间食宿等相关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行程、谎报病情、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引起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租户、民宿、酒店、企事业单位等发现涉疫人员未主动申报,未及时提醒告知也未及时报告的,视情节和后果作相应处罚。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为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请您仔细甄别网传信息,以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婺城区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