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连续参保缴费至在本统筹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时,本统筹地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含),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含)的,可在办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后,按规定享受本统筹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未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的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统筹地户籍的,在本统筹地连续参保缴费至在本统筹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可按规定办理并享受本统筹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二)非本统筹地户籍的,但在本统筹地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参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可在本统筹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可按规定办理并享受本统筹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非本统筹地户籍的,除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另有规定外,未在本统筹地用人单位就业,也不符合本统筹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办理并享受本统筹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本条第(一)(二)项中相关参保人员继续参保缴费期间,其医保待遇按照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标准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