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部署,我县优待证申领工作已接近尾声,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及地点
截止至11月30日结束,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尽快到户籍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
二、申领对象
(一)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其他优抚对象。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由其生前承担供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
(二)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相关档案证明材料;
(三)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四)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五)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不能着军装、老式军装和其他制式服装,可着深色衬衫或夹克衫。
四、申领方式
(一)现场申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网上申请。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交申请。(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
(三)入户办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五、县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联系方式
宾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 晶18944611112
居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王春利15776266366
宾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颜丙忠15846115011
永和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魏洪波17703661886
糖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马孝涛13936361218
满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李永昌15846818659
鸟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李炜畅18246642959
民和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丁银涛15636157890
经建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吕宝泉15032747555
宾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冯 源15045455549
新甸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周佳新18644070171
胜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许福全13694501177
摆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王 悦18910057222
宁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雷 鸣13512409557
常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付丛林18745771222
三宝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徐天焜18746907199
平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高云鹏16645214555
感谢大家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竭诚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咨询电话:宾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451-5970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