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受理条件
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孤儿;3.持证残疾人;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提交申请材料;
(二)学校和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对上传证明材料影像进行预审;
(三)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交材料;
(四)所在学校收到材料后完成复审工作,并在校内公示申请情况;
(五)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学校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六)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决定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
不收费●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力社保大楼附楼一楼海智汇绍兴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7月1日-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9月16日-次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5-81500699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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