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胶返胶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我国本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新冠病毒变异株传播性、传染性、免疫逃逸能力明显增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压紧压实省外(含经省内其他城市中转来胶人员)和省内7天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入返人员(以下统称“外地入返人员”)闭环管控“四方责任”,更好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人要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外地入返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进行“双报备”(属地+用人单位),抵达胶州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进行“落地检”和“5天3检”(第1天、第3天和第5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3天内(提倡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胶期间要积极配合做好扫验“场所码”、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签订《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等疫情防控要求,并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告。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情严重地区入返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闭环管理有关措施。
二、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洽、谁负责”原则,对前来务工、商洽合作等外地入返人员,用人单位、本地企业应摸清人员底数、建立信息台账,严格落实相关人员自主报备、核酸查验与检测、扫验“场所码”、“三不”措施等防控要求,并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人员信息。
三、强化外地入返人员住宿管理。
外地入返人员中,对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含房屋实际管理人)向所在社区报备,并督促其主动申报;对投靠亲友居住的(含驻家的家政服务人员),由被投靠的户主向所在社区报备,并督促其主动申报;对在用人单位住宿的,由用人单位向所在镇街、功能区及主管单位报备,并督促员工主动申报;对在宾馆酒店、旅店、学校、医院、培训机构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寄宿、住宿的,由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向社区和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并督促相关人员主动申报,发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所在镇街、社区(村)报告。
四、严格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行各业特别是四大类32小类重点人员要严格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经营单位、基础网格(包括各大企业的分公司、建筑公司各工地、各分支单位等)负责核实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督促未检人员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
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属地责任和主管责任,指导、督促、检查个人和企业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所有外地入返人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隐瞒不报、漏报、弄虚作假等履行防疫要求不到位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胶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