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居民实行3天居家隔离的通告
鉴于我市出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3天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实行全员免费核酸检测。
一、适用范围
在我市从事生产生活、居住往来的所有人员
二、实行时间
2022年3月8日15时—2022年3月11日24时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响应迅速、协调联动、管理有序、保障有力和管属地必须管隔离、管行业必须管隔离的原则。除以下情况外,全市农村以村为单元、城区以小区为单元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居家隔离。
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可以出入小区,从事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
2.超市、农贸市场等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单位允许营业;
3.保障城乡正常运转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有效核酸证明、单位证明进行相关活动;
4.保障北京生产生活的经营单位,人员凭核酸证明、车辆凭通行证进行“点对点”相关活动;
5.必要的保民生企业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市委、市政府将举全市之力保障广大居民日常生活,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并积极配合,做到不流动、不聚集、不串门,齐心协力、群防群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涿州进京列车全部停售
目前涿州开往北京方向的列车属于停运状态,具体运行时间请及时关注12306的官方通知。目前所有需要进京的人员,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预留充足时间,同时准备好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绿色健康码和行程卡。
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2月25日以来,广东省东莞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山东省青岛市、上海普陀区等地相继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在此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以下人员请立即报备
1.2022年2月10日(含)以来有广东东莞旅居史的来(返)涿人员;
2.2022年2月1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哈尔滨旅居史的来(返)涿人员;
3.2022年2月14日(含)以来有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市旅居史的来(返)涿人员;
4.2022年2月15日(含)以来有山东青岛旅居史的来(返)涿人员;
5.2022年2月15日(含)以来有上海普陀区、松江区、嘉定区旅居史的来(返)涿人员;
6.2022年2月17日(含)以来有河北邢台旅居史的来(返)涿人员
7.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涿人员;
8.与公布的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同时空伴随人员;
9.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人员;
请上述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核酸证明查验、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
倡导非必要不离涿。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报告确诊病例地区以及非中高风险地区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报备,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健康监测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积极配合遵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一米距等疫情防控规定。
五、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预防感染、预防再传播和减少重症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效果。研究显示,接种加强针能够有效预防变异毒株。未接种新冠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或满足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公众,请尽快主动到就近的疫苗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六、落实防控责任
符合上述要求报备的各类风险人群,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备,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如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6日
》》》 、全国隔离政策查询、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保定核酸检测查询、(如有隔离政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各地疫情防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