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9日下午18时40分,我县接到有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通报,立即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现将吴某及徐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某,女,33岁,陪母亲徐某某在武汉肿瘤医院复查,现住址:谯楼办事处和谐小区。
徐某某,女,57岁,在武汉肿瘤医院复查,现住址:谯楼办事处东环路小夏庄。
二、活动轨迹
(一)吴某活动轨迹
8月3日
5:30在东大街红绿灯路口陪母亲徐某某坐网约车(司机周某,车牌号豫Q886U1)前往武汉肿瘤医院。
11:30复诊结束从武汉乘网约车回息县。
16:00左右到达息县。
17:00吴某带其母亲徐某某到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
18:00左右吴某直接返回息县和谐小区。
8月4日-7日
在政府路夏娃之秀服装店上班。
8月8日
7:00在南街菜市场买菜,8:00-12:30到政府路夏娃之秀服装店上班。
20:00前往花都生活广场购买手机充电器,约停留20分钟左右。
20:30返回和谐小区。
8月9日
12:00-16:30在夏娃之秀服装店上班,18:20前往东街社区进行登记,大约停留三分钟,现场有三位工作人员。
(二)徐某某活动轨迹
8月3日5:30和女儿吴某乘坐网约车前往武汉肿瘤医院。11:30复诊结束,与女儿吴某乘坐同一辆网约车返回息县。16:00到达息县新汽车站,由儿子吴某接到自己的餐馆息县一桥一家人土菜馆。17:00与女儿吴某前往息县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均佩戴口罩)。18:00左右回到一桥一家人土菜馆帮忙。
8月4日
8:00左右与丈夫吴某某前往中医院肿瘤科。
9:00前往县人民医院,检验科、B超室、CT室做相关检查。
11:00左右与丈夫吴某某返回家中。
14:00吴某、徐某秀前往县人民医院磁共振室做检查。
16:00在县医院取完结果,前往中医院,随后返回家中。
8月4-7日
徐某某每天早上9点左右前往儿子吴某虎一桥一家人土菜馆帮忙。
8月8日
18:00左右去乐购超市购物。
8月9日
13:00去多美多惠超市购物。
息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紧急提醒
凡与上述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有过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