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表示,截至目前,宜昌已经出台以下12项相关补助政策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七类困难家庭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宜昌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2020届湖北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在宜高校毕业生留宜就业创业补贴
在宜高校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宜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或在宜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留宜就业创业补贴;
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
在校大学生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给予实习实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其中本科及以下(含高职)每人每月12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省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在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经审核通过后给予2-20万元资金扶持;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宜昌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连续三年按每年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大学生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不少于42个课时的就业创业培训和不少于6个课时的创业意识培训,合格取证后可享受100-2000元/人的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岗前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即100元-1000元/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热线: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0717-6753301
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7-4832555
枝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 4219180
当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3225787
远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3815831
秭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2886091、0717-2882036
兴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2585331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5331862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5822808
夷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 7832135
西陵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717- 6915471
伍家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 6359510
点军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6673735
猇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7- 6510856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0717-6629096、0717-440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