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宜昌疫情期间交通罚款滞纳金能免吗 疫情期间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申请减免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9 23:03:58
The Beginning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免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罚款逾期缴纳加处罚款的通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银行窗口关闭造成部分当事人无法按期缴纳交通罚款而产生加处罚款(通称“滞纳金”)。新冠肺炎疫情为不可预见性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就免除疫情防控期间加处罚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除对象:宜昌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获地交通违法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处罚决定后未按期缴纳罚款的当事人。

  二、免除期限:作出处罚决定时间:2020年1月10日00:00-3月31日24:00之间的交通违法行为,所产生地加处罚款全部予以免除,已经缴纳加处罚款的,加处罚款部分按规定予以退还。

  特此通告。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31日

THE END

TAG:宜昌市  疫情  防控  肺炎  交通警察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