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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春节期间(截止 2020 年 2 月 13 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受市委、市政府嘉奖的城区 15 家商贸流通企业。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企业在城区参保的上岗人员,依照 2000 元/人标准予以补贴。
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市、区两级人社、财政部门主动服务,围绕政策落地惠民,实行不见面服务。及时完成企业摸底、资金测算、政策制定、动员部署、资金调度、申报受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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