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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济南市公共饮水安全综合提升示范项目)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0 01:39:30
The Beginning

  实施方案中,将市民泉水直饮工程范围设定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以下统称“有关区”)。

  其中,老城区四大泉群周边敏感区(泺源大街以北、顺河东街以东、明湖路以南、历山路以西)范围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可取用出流后泉水建设泉水直饮工程。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环境部门认为存在工业污染隐患的区域、水文地质部门认定的贫水区、5年内有拆迁计划的老旧小区不配套建设泉水直饮设施。政府将强化对泉水直饮项目取用水全过程监管,严控地下水开采;完善泉水直饮工程质量和水质监管体系,保障水质安全。

  建设泉水直饮工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适合的水源和取水井;

  2.具有达到相应标准的水处理设备或储水罐、饮水机以及管理用房位置;

  3.在拟建设工程1平方公里范围内,单井服务用水户规模不低于800户,单体水处理设施服务规模不超过2000户。既有小区泉水直饮设施配套占用小区用地和公共空间的,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

  新建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

  既有小区采用“一事一议、一事一策”

  有意愿的居民和小区应该如何申报呢?

  实施方案中明确,新建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其相关手续按照立项层级,与项目水电气等市政配套手续同步办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需将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相关事项一次性同步告知项目开发企业和泉水直饮经营企业,双方按照要求共同协商并组织实施。

  既有小区泉水直饮工程,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开展民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统一向所在区水务部门提出申请。

  有关区水务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结合项目实施条件实施初步审核后,报市供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拟定建设计划。

  新建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同步建设泉水直饮设施;而既有小区配套泉水直饮工程,则按照建设计划,采用“一事一议、一事一策”方式,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后有序推进。

  选址上,泉水直饮设施在满足安全运行、消防条件下,应当尽量减少占地。新建项目配套泉水直饮设施用地由开发企业提供;既有小区配套泉水直饮设施用地由业主提供,无偿专项用于泉水直饮项目,不计入工程成本。

  泉水直饮项目建设、运营,立项、规划、施工等许可手续可按规定予以简化办理。在建设资金的分配上,推行“共建共享”模式,

  项目建设资金由供水企业、开发商和用水居民共同承担。新建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取水井、原水管线和水处理设施相关投资由供水企业承担,供水管线和入户用水设施、计量设施相关投资由开发商承担。既有小区配套泉水直饮工程,采用管道入户供水模式的,取水井、原水管线和水处理设施相关投资由供水企业承担,管道工程相关投资由用户承担;采用售水机供水模式的,由供水企业承担。供水企业可采取与社会资本及金融资本共同设立产业基金或者直接投融资等方式,合作实施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如果有学校、医院、机关等企事业单位需配套建设泉水直饮工程的,参照居民小区配套方式建设。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需配套建设便民泉水直饮工程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供水企业实施建设管理。

  此外,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直饮水定价,实施方案中明确,将优水优用,合理定价。坚持优水优用、保本微利,以项目可持续运营为前提,合理确定泉水直饮价格。济南市城乡水务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市民泉水直饮工程正在加速推进,实施方案印发后,接下来还要经过组织申报、审批、施工等多个阶段,才能正式实现泉水入户。

THE END

TAG:泉水  工程  设施  小区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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