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招远市烟花爆竹禁放范围
2021年1月,招远市人民政府颁布规定,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普照路(原文三线)以北、西外环(黄金阁向北道路)以 东、鑫汇路(阳光家苑、玲珑佳苑以北第一条干道,玲珑路以北第一条干道)以南、金龙路(原大秦家转盘南北干道)以西。禁放区域范围内全年禁放,鼓励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减少燃放。
违规处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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