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有效激发城市商机与活力,助力复工复市,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决定在我市城区内(东至金龙路、西至西外环、南至文三线、北至国大路)设置一批临时便民市场,特通告如下。
一、首批设置范围
城区新设置首批临时便民市场1处、夜市3处。
(一)临时便民市场设置:温泉街道:金源路(金源路与盛泰路交叉口小树林内)。
(二)夜市设置:华希广场西侧、丁家庄子蔬菜市场、永乐街。
二、开放时间
临时便民市场时间5:00—21:00;夜市时间18:00—22:00。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经营时段,不得提前或延长经营时间。
三、经营范围
1.临时便民市场禁止油煎炸煮烤等熟食品加工类商贩进入。
2.夜市举办方可自行设定经营品种范围。
四、设置标准
1.不影响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2.设置标志牌,公示市场区域、开闭市时间、经营范围、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诉电话等;
3.临时便民市场内不建设固定构筑物;
4.统一定点划线,统一垃圾容器和污水桶,统一经营时间;
5.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有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卫生保洁人员;
6.市场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力度,严禁超范围占道经营,并在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场所,及时规范停车秩序。
7.遵守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规定。
五、摊点经营户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文明创建义务;
2.不越线经营,不私搭乱建,不摆放摊外摊,物品规范摆放,不得侵占、圈压、损坏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带;
3.食品摊点应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备案,餐饮摊应使用清洁并经消毒处理的餐具,从业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不乱倒污水、乱扔垃圾,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有序,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
5.夜市从事油煎炸煮烤等可能造成地面污染的,铺设地面防污用品(如地板革等);
6.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其他噪声及油烟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7.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六、后续临时便民市场设置
我市将根据政策要求和城市管理需要,按照规范有序、适度放开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城区内其他区域和路段,分批次、分阶段逐步有序规划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其中,城市主干道(温泉路、罗峰路、泉山路、初山路、天府路、河东路、河西路、魁星路、金晖路、金城路)、公园绿地(府前广场、体育公园、凤凰岭公园、温泉公园、魁星公园、街心公园、黄金阁公园、西山公园、文化广场、孙家河公园、单家河公园)暂不列入审批范围,禁止私自摆摊设点,其他路段和区域,需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投入运营。
招远市临时便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