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山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复工达产率加快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的若干措施》
措施指出:
放宽人员流动限制。省内低风险区域,全面放开人员、交通管控,人员凭健康通行卡跨区间流动不受限制,不采取隔离措施;省内返岗务工人员,由用工单位实行符合规定的岗位健康管理,由企业所在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监管到位。外省来鲁人员持输出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由用工单位自行进行符合要求的健康管理,企业所在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监管到位;对户籍在外地,能够证明上岗前14天在山东且没有外省活动史、没有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的,视同省内返岗务工人员。(各市政府按要求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督导落实)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