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告
政务服务中心是招远市大型公共场所,空间相对密闭,人员聚集,属于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满足群众和企业政务服务需求,现将相关调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疫情防控。
一是时间调控。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和现状,从2月10日开始,服务大厅将限流限量开展服务,如果届时疫情出现变化,将视情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办理业务,务必请提前做好健康自测,并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进厅要求。服务大厅设置防疫监测区,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大厅的全部人员(含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和健康观察。进厅办事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件信息与预约信息相符方可进厅,陪同人员及儿童不得进厅,办事人员进厅时不得携带宠物。对于体温达到发烧标准、有干咳等症状的群众,谢绝进厅办理业务。对进厅人员实行严格登记制度,登记进厅人员的证件、体温、近期动向、是否到过疫区等信息。办事人员要到指定窗口办理,尽可能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时间和接触人员数量。业务办完后,尽快离开大厅,并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纸巾等废弃物投入门口密封垃圾桶内。
(二)服务模式。
一是“网上办”,“线上服务”申请就办。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能够网上办理的尽量采取“网办”的形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网上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杜绝因人员密集造成的交叉感染。
二是“预约办”,“预约服务”急事急办。现场办理的事项,除紧急事务外,尽量推迟或等到疫情解除后再办理,确需紧急办理的事项,原则上全部实行预约服务(预约电话附后)。进厅现场办理事务,需提前通过电话预约。进厅办事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到大厅办理业务,避免人员排队等候形成聚集。如有未经预约直接到现场的群众,根据当时情况现场预约办理时间。
三是“帮代办”,“帮办代办”全心全意。在服务大厅内全面推行纸质结果件EMS快递双向免费寄送的模式,尽量减少群众和企业到服务大厅现场次数。另外,对于社会事务类业务,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及变更、注销登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等等;提供免费的全程代办帮办服务,通过微信、电话跟踪等形式,实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事项咨询、材料整理、系统填报等服务。
四是“特别办”,“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生活保障物资等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将实行特事特办的原则,综合运用线下线上审批的方式,以最快的速度指导帮助企业完成各项材料准备,尽可能通过线上预审,对符合条件的尽快审批,尽最大可能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二、主要窗口单位调控措施
(一)不动产登记
市民群众需通过电话提前一天预约,预约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预约电话附后),进厅办事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避免排队等候形成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每天预约业务流水号20个,上门服务以及现场查看业务暂不开展。
一是首次登记。申请人通过邮件或微信的方式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达到受理标准的,通知申请人办理。
二是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由预告权利人与义务人双方签订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员办理预告登记业务。
三是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由银行通过“抵押金融平台”受理业务。对未设置抵押业务窗口的银行,暂停受理招远市户籍以外人员的抵押登记业务;暂停受理具有招远市户籍,但长期居住在招远市市域外的返招人员以及离招返回后居家隔离不足14天人员的抵押登记业务。对于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等大宗业务,由银行进行统一预约,不动产登记大厅将调控进厅业务数量,实行错峰办理,减少人员交集风险。
四是转移登记。暂停受理招远市户籍以外人员的转移登记业务;暂停受理具有招远市户籍,但长期居住在招远市市域外的返招人员以及离招返回后居家隔离不足14天人员的转移登记业务。对于一手房转移登记等大宗业务,由售房单位进行统一预约,不动产登记大厅将调控进厅业务数量,实行错峰办理,减少人员交集风险。
五是查封登记。对同一时间段出现多家查封机构的情况,工作人员留下联系方式,引导法院工作人员疏散,离开大厅,办结一个通知下一个法院工作人员办理。
六是其他登记。暂停受理招远市户籍以外人员的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暂停受理具有招远市户籍,但长期居住在招远市市域外的返招人员以及离招返回后居家隔离不足14天人员的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
七是档案查询、证书领取。1.档案查询:(1)自助服务区自助查询:仅限于有身份证的查询,可以用来开具签订合同、纳税、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等有房和无房证明的。(2)窗口查询:暂停受理招远市户籍以外人员的查询业务;暂停受理具有招远市户籍,但长期居住在招远市市域外的返招人员以及离招返回后居家隔离不足14天人员的查询业务。2.证书领取:疫情解除前,证书不对外发放,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保管。紧急特殊情况下需要领取证书(证明),经查证属实的,实行预约办理,一般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八是权籍调查(数据核实)。(1)权籍调查。申请人通过邮件或微信的方式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达到受理标准的,通知申请人办理。(2)数据核实。申请人电话预约后,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或微信,工作人员核实完成后,通知申请人。
(二)办税服务
一是首选“电子税务局”网上办。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发票申领、发票票种核定、发票增额增量、票E送(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领取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解锁、车辆购置税缴纳、纳税申报(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等,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选择“山东税务”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邮寄等方式办理。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您如有操作问题请拨打电子税务局服务热线:96005656。您如有税收政策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8079351。
二是辅选“自助服务区”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内设有自助办税终端,分别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助终端、发票领用自助终端、发票认证自助终端。
三是委托代征点代开普通发票。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除财产出租、劳务、免税类),可到税务局在市内的三个委托代征点办理代开业务。(1)开发区代征点:开发区管委便民服务大厅,电话:13626458875 ;(2)梦芝代征点: 罗峰路北首北城商厦斜对面农商银行营业厅,电话:15564553233 ;(3)东关街代征点:东关商业街东首农业银行营业厅,电话:13589793880。
四是窗口业务预约办理。为了您的人身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纳税人到税务窗口办理涉税业务,请先通过电话预约办理时间。税务各窗口将调控业务数量,实行错峰办理,减少人员交集风险。政务中心二楼税务导服咨询电话:0535-8079351,社保大厅税务窗口电话:0535-8089311。
五是“山东税务”公众号和钉钉办税、咨询。您可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涉税政策、操作指南和进行微信办税(发票申领、查询、纳税申报和发票代开申请等)。也可通过钉钉APP,加入“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欢迎24小时与智能机器人“税博士”交流。
(三)婚姻登记
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按预约顺序排号分时段调控,以防登记人员聚集。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引导婚姻当事人办证,避免长时间逗留和聚堆。开辟绿色通道为因防疫工作有紧急情况的军人、医务工作者等即时办理。绿色通道办理人员需要持有效证明。
(四)企业登记
疫情期间全面推行“全程网办”,实行“零见面审批”,暂停线下窗口现场办理。
(五)公安综合服务
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暂停受理非紧急事由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期间,对因出国出境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奔丧、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商务、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情形急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提供便利服务。有相关服务需求的,可事先联系各相关受理窗口咨询电话。
户籍业务暂停服务,咨询电话附后。
(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按预约顺序排号分时段调控,以防登记人员聚集,预约电话附后。
(七)社会事务类业务
实行“线上办”、“现场办”两种模式。
一是“线上办”业务请详见附件;
二是“现场办”业务采取预约的方式进行;窗口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预约电话附后。
三、咨询预约服务电话
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5—8166760
税务窗口咨询电话:0535—8079351,社保大厅税务窗口电话:0535—8089311。
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0535—8069092
婚姻登记窗口:0535—8157755
企业登记窗口:0535—8166751
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户籍0535—8213082;出入境0535—823965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0535—8166730,8166732
社会事务窗口:交通类0535—8166785,卫计类0535—8166769,老年证0535—8166761,办学资质、文化类、公共卫生类许可等0535—8166727
附件: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指南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指南
窗口 | 事项名称 | 申报流程 | 咨询电话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事务科窗口 | 公司(企业)登记(简易注销除外)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sd.gov.cn/),点击网站下方的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平台。进入后注册帐号并发起申请。在材料填写完毕选择提交方式时,请选择全程电子化即可。如果您需要纸质营业执照,请将领照方式选择邮寄,我们提供免费EMS邮寄服务。 | 0535- 8166751 |
合伙企业登记 |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 |||
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 | |||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招远市·开发区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 0535- 8166727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法人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换证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申请 | |||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 |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许可 | 网上申报请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sq.ccm.gov.cn/ccnt/sczr/login),进入后注册账号,按照要求准备所需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 0535- 8166727 | |
游艺娱乐场所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
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取水许可 | 1.建设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0535- 816673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1.建设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
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 1.建设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事项变更 | 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登录用户账号并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链接按备案项目分类在线申报项目信息;2、待审批人员审核赋码后即可网上打印备案证明;3、如项目备案内容发生变更,需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变更申请后,由审批服务人员予以审核变更;4、项目备案后需按规定及时提报项目开工、年报、竣工等项目建设信息。(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0535- 8166732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 :// zwfw.sd.gov.cn /)注册法人用户账号,登录用户账号并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链接按照核准项目分类在线申报项目信息;2、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提交申请材料;3、待审批服务人员审核赋码后出具项目核准批复文件;4、如项目内容发生变更,需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的变更申请后,由审批服务人员予以审核变更;5、项目核准后需按规定及时提报项目开工、竣工、年报等项目建设信息。(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
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 | 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登录用户账号并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链接按照审批项目分类在线申报项目信息;2、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提交申请材料;3、待审批人员审核赋码并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4、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需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变更申请后,由审批服务人员予以审核变更。(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批 | 1、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提交申请材料;2、待审批人员审核后,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3、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发生变更,需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变更申请及所需其他变更支持性文件后,由审批服务人员予以审核变更。(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0535- 8166732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方式提交申请材料;2、待审核通过后出具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
节能审查/节能承诺 | 1、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注册或登录个人账号;2、选择烟台招远站点,在县(市、区)网上政务大厅中选择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筛选出相应事项;3、点击申报按钮,按照屏幕提示选择并上传申请材料。是否邮寄材料处选择是,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双向免费邮寄;4、在线提交完毕后,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完成后,窗口将与您取得联系,或将相关证照免费邮寄至您的地址。 | ||
招标核准 | 1、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注册或登录个人账号;2、选择烟台招远站点,在县(市、区)网上政务大厅中选择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筛选出相应事项;3、点击申报按钮,按照屏幕提示选择并上传申请材料。是否邮寄材料处选择是,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双向免费邮寄;4、在线提交完毕后,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完成后,窗口将与您取得联系,或将相关证照免费邮寄至您的地址。 |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场公示)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zys/icity/project/index),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0535- 8166732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核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zys/icity/project/index),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核发 | 网上申报请登录招远市商品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zy.ytfcjy.com/Login/Index/SPF | 0535- 8166730 | |
施工许可证核发 | 网上申报请登录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pj.yant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并联审批系统企业端首页,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zys/icity/project/index),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网上申报请登录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pj.yant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并联审批系统企业端首页,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网上申报请登录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pj.yant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并联审批系统企业端首页,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0535- 8166730 |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 | 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 | 网上申请请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 0535- 8166769 |
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 | |||
再生育审批 | |||
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向招远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竣工验收窗口389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方式提交《初步设计审查办理环节告知承诺书》;2.待审核通过后出具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0535- 8166757 |
施工图设计文件(新建工程)数字化审查 | 1.登陆烟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系统、报审指南网址http://115.28.185.35,注册或登陆个人账号;2.按流程上传资料,下载数字化审查申请表。3.在线提交完毕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完成后,窗口将与您取得联系。 | ||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 环境局窗口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建设项目委托中介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登录http:/58.56.98.90/REG/进行自主填报; | 0535- 8166771 |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 环境局窗口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1.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userexit填报信息; | 0535- 8166771 |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交通违法处理(简易程序) | 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罚款200元(含)以下且一次性记6分(含)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助处理,处理方式为: | 0535- 3466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