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江北区消防工作需要,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现委托重庆聚城助业人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担负江北区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0名。其中,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15名、战斗员岗位55名(战斗员可兼任供水员、通信员、装备技师、摄像(宣传)员、体能教员、炊事员等技术岗位),参与执勤消防救援站训练、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四)身高165cm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符合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有部队炊事员经历或持有厨师证者;持有C1驾照,并擅长视频制作编辑、摄影摄像、新闻报道、写作等某一项特长者;以上人员根据个人服役经历或取得证书情况,评定工资等级时可进行适当提升;
(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有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2周岁;
(十)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的,年龄20至35周岁,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
(十一)报考体能教员岗位的,年龄为20至40周岁,具有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等运动特长且保持竞技水平,全日制大学本科体育运动及相关专业毕业(含应届毕业生)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运动特长和沟通协调、施教能力。以上人员需参加专项体技能测试,测试项目另行通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在招聘范围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有纹身且不符合征兵政策规定的人员;
(七)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的人员;
(八)有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系统内辞退记录;
(九)其他受过违法违纪处罚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9:00-12:0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0号白云大厦8楼801办公室(重庆聚城助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事代理部)。
2、咨询电话:李老师,(023)67522180。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征信报告1份、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除以上材料外,报考车辆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报考体能教员等其他技术岗位的还需提供特长等级证书或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及安排
战斗员应聘总分构成为体能测试分数、面试分数,分别占60%、40%。执勤车辆驾驶员应聘总分构成为体能测试分数、驾驶技能实操分数、面试分数,分别占50%、30%、20%。体能教员应聘总分构成为体能测试分数、专项体技能测试分数、面试分数,分别占20%、60%、20%。
(一)体能测试:项目共五项,其中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四项为必考项目,100米跑和10×4往返跑为二选一。体能测试只开展一次,具体成绩标准详见附件。报考体能教员的人员,在完成以上基础测试后再参加专项体能测试。
(二)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应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体测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提交政审材料时需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重庆聚城助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全程审查。
(五)岗前培训由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左右的消防业务岗前培训,培训为封闭式,其间无急、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各消防救援站参与正式工作。
六、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合同制,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续签、解除和终止,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二)待遇
1、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两个月岗前培训在内)。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2、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经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后确定正式工资待遇。
3、战斗员岗位转正平均月工资为4600-6000元(含“五险一金”)。执勤车辆驾驶员、体能教员岗位转正平均月工资为5400-6200元(含“五险一金”)。入职后兼任技术岗位的在此基础上适当调增400-1000元。表现优异经推荐任行政职务的(副班长、班长、副分队长、分队长、站长助理、站长/政治指导员)在此基础上适当调增900-3000元。
4、被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5、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及在合同期内使用的被装等物品。
6、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两年以上,年龄18—30周岁,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考试(具体报名资格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公告为准)。
7、合同期内每年免费享受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七、日常管理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或轮值班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月休8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未休假享受相应补助;
(二)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八、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委托重庆聚城助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及其他名义费用,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涉及招录的有偿服务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的支付现金、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凡有发现违规收取费用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并拨打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电话:023-67566947(工作时间)进行举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请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向报考人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发送通知的,视为已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重庆聚城助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李老师,(023)67522180。 附件: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