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青岛新增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在此特向您提示:
1.主动进行信息登记。9月23日以来,所有从青岛来临人员以及我县前往青岛返回的人员,请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申报,详细登记在青岛的旅居史、接触史以及现在的健康状况。
2.立即进行健康检测。登记后,请根据村(社区)通知,戴好口罩,立即乘私家车或骑车(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检测点进行健康检测(弥河以东镇街人员请到集中服务点——临朐县AA连锁酒店:东环路与兴隆路交叉口南700米路西;弥河以西镇街人员请到县疾控中心:站前路与朐山路交叉口北150米路西)。
3.自觉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核酸检测后,请戴好口罩回原住处,纳入社区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要接触其他人员,不要去商店、超市、医院等公共场所,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
4.提前申报信息。从青岛来临返临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申报相关信息。工作单位、经营类住宿场所、房屋出租人等在掌握相关人员信息后,应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5.实行住宿报告。住宿宾馆、租住房屋时,请主动向经营单位、接待单位申报登记,配合进行健康检测。
6. 特别提醒。即日起,请尽量避免前往青岛。如确需前往,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并严格做好防护。从青岛返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冬天临近,新冠肺炎疫情易出现反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勺公筷,自觉远离传染病。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身边出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可随时拨打110或3167102进行举报。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